南京恩波文化培训学校声明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2/5/29 10:03:04 | 5851次浏览
载于《扬子晚报》2012年5月22日b14版
声明:金陵晚报于2012年2月7日b11版刊登的“恩波教育中学生辅导春季广告”报纸广告,非南京恩波文化培训学校刊登,系南京恩波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冒用我校商标,一切事宜与南京恩波文化培训学校无关。我校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南京恩波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犯了南京恩波文化培训学校的商标使用权。特此声明。
1.报纸原文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onload="if(this.width>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upload_files/images/20120529_020351.jpg" style="width: 150px; height: 216px" />
2.《声明》提及的报纸广告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onload="if(this.width>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upload_files/images/20120529_023205.jpg" style="width: 700px; height: 196px" />
3.鼓楼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2012)鼓知民初字第93号],要求被告(恩波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