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预警:高考落榜生谨防招生骗局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1/3/17 15:28:48 | 6125次浏览
2010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在即,教育部门已经发现有部分民办教育机构针对高考落榜生,采用违规手段进行招生,教育主管部门权威人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了解政策,防止落入违规招生“陷阱”。
据了解,近年来有少数民办培训院校隐瞒自身属于自考或成考的办学性质,采取主动电话联系、自称公办院校、擅自改变学校名称(本为某某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以及其他虚假、模糊和夸大宣传等方式进行招生,并寄发录取或入学通知书(学生并未填报该校)。对此,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自考或成考是高考落榜生的较佳选择,通过努力同样可以学到知识和本领,拿到国家承认的文凭,走向事业的成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院校,经省教育考试院登记注册后可以从事自考助学,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可以作为有关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或网络远程教育校外办学点(名单请查询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但民办培训院校自身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
学生或家长接到电话、收到招生简章或录取(入学)通知书等时,如该校不在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内,则多属于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或远程教育性质,应进一步询问该校学历文凭的颁发院校,以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等。
建议学生和家长现场考查学校、询问有关情况,并对学校的宣传和解释予以必要的核实,尤其要查看学校的办学资质原件,确保清楚学校性质及所发文凭性质后,再决定是否就读和缴费。不能轻易缴费给校外招生点或校外招生人员,以防上当受骗。
学生或家长发现学校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情况的,应按有关规定尽早要求学校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