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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南京市举办“2008年全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0/12/16 15:49:04 | 3239次浏览

行业自律,诚信办学;依法管理,服务为主

——南京市举办“2008年全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


 

  最近,从“南京市2008年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获悉,鉴于目前我市的培训市场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现象,南京民办教育协会、南京金陵美术专修学院 、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 、南京中华财经进修学院 、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等15个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发出《诚信办学倡议书》,倡议我市所有民办教育机构,都应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诚信自律,遵纪守法。倡议者表示:在党的十七大旗帜的指引下,在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南京民办教育协会愿与所有培训机构同心携手,树立行业榜样,提升行业的形象。我们倡议每个办学单位,从现在做起,每位从业人员,从我做起。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树立现代培训市场精神文明的新风尚。4月29日在“2008年全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上,倡议单位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得到了到会的近100个参会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的认同和赞誉,纷纷填《倡议书响应单位签名表》表示积极响应。大家表示,非学历民办教育只有行业自律,决不能图一己一时之利,诚信办学,诚信立业,事业才能健康和谐发展。

  在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我市非学历民办教育事业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更加迅速,培养和培训了大批优秀人才,补充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扩大了教育事业的规模,为建设教育名城、构建学习型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我市非学历民办教育取得成绩和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非学历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如何改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生存状况?如何提高社会各界对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信任感?南京市教育局针对非学历民办教育规模大、门类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特点,为了适应迅速兴起的社会办学热潮,既要依法管理,又要坚持服务为主,促进南京非学历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市教育局和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于2008年4月29日在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举办了“全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培训班上,市教育局职社处梁晓峰处长讲话,市民政局民管局张仁萍局长、市地税局税政二处袁锋科长、市物价局收费处陈国荣科长做业务辅导报告,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方永兴院长介绍办学情况及督导评估迎查经验,市教育局职社处钱介荣同志部署2008年督导评估、换证、表彰等工作,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督导评估组组长甘任凡做督导评估辅导报告。日程紧凑,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校长们普遍反映这样的培训班办得好,办得必要。

  在部署2008年工作时。市教育局要求今年的非学历民办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分自我评估、报送及审核材料、实地评估及考查(选择部分办学机构进行实地督导评估)、汇总公示四个阶段,市教育局局将汇总全市教育系统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督导评估情况,将结果按照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停办等通过报纸和南京民办教育网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后,2005年南京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统一换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因此,多数办学机构的许可证将于今年下半年到期,将对2008年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及换证工作进行统一办理。为此,市教育局专门发出文件,对换证依据、换证对象、换证时间、换证材料作了明确规定。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积极性和规范性,2008年南京市教育局制订评选非学历民办教育先进学校、优秀校长的条件,下达评选指标,规范评选程序,将在各教育机构自荐的基础上,结合督导评估和教育局重点考查,评选出全市民办教育先进学校和优秀校长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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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诚信办学倡议书

  诚信是安邦治国、治业立命之本。历史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无论做人还是做事,如果只图一己一时之利,不讲诚信,必败无疑。民办教育更要靠诚信立业,不讲诚信终将自毁前程。

  鉴于目前我市的培训市场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现象,我们倡议,我市所有民办教育机构,都应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诚信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以及行政、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所有对外宣传必须标明机构全称、许可证号码;宣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地向社会介绍学校的办学及教学条件。不做夸大、误导及虚假宣传,并事先报主管部门备案。所有的办学承诺,必须兑现,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为配合打击非法办学,尽我们的一份力量,在广告词中增加告知社会明辨真假的提示语。

  三、规范教学管理,确保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让每个学生学有所得。

  四、民办教育机构之间要提倡: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坚决反对恶性竞争,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信誉和利益,为构建我市民办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局面做出努力。

  事业的繁荣,学校的兴旺,靠的就是至诚的精神,至诚的品牌。在党的十七大旗帜的指引下,在南京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南京民办教育协会愿与所有培训机构同心携手,树立行业榜样,提升行业的形象,我们倡议每个办学单位,从现在做起。每位从业人员,从我做起。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树立现代培训市场精神文明的新风尚。

  同时,我们也呼吁政府加大对非法办学的查处力度,以净化南京市的培训市场。

  倡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
  南京金陵美术专修学院
  南京金陵国际语言进修学院
  南京中华财经进修学院
  南京海外工商管理专修学院
  南京蓝天专修学院
  南京中华公关进修学院
  南京亚太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南京青年会文化培训学校
  南京中山业余学校
  南京市公交公司职工学校
  南京邮政局职工学校
  南京市少儿音乐舞蹈学校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
  南京市成人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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