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之试点方案
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1、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2、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
3、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4、改革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云南省,西安欧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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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刘奕湛)为了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教育部20日公布一批深化民办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
据了解,教育部将从4方面开展工作,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成为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的试点。
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将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