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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在宁高校:关于商请大力宣传“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的函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1/8/31 17:08:18 | 4863次浏览

各在宁高校:

    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大学生参加社会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据南京市教育局统计,大学生因在无资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而引发的投诉持续增长,占投诉人群的70%~80%,且因退费困难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自主支配经济,社会经验却严重不足。

    为此,南京市教育局在通过报纸公告等方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要求我协会建立“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通过该网站宣传民办教育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公布正规培训机构,并为培训人群提供服务和引导。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是南京市教育局主管、南京市民政局登记的由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宗旨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指导、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为纯公益性网站。网站自2010年12月开通以来,点击量已超过10万,主要栏目设置有“南京有资质民办培训机构名单”、“政策法规”、“如何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如何投诉与维权”、“违规办学警示”、“教育行政部门”、“有问必答”等。网站所有信息均有可靠来源,并受南京市教育局指导和监督。大学生在该网站内容的指导下参加培训可以基本避免纠纷,且发生纠纷时维权也较容易。

    鉴于多数大学生对该网站了解不够,为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受南京市教育局委托,特商请贵校协助加强宣传,如在学校网站上建立链接、在学校论坛上发布公告、通过校园短信息发布提示信息、纳入入学教育等。

    特此函达。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手机短信(或论坛公告)提示信息(建议稿)

     开展社会培训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提醒各位同学:为防止上当受骗,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前请登录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www.njmbjy.cn),查询“南京有资质民办培训机构名单”及其它教育培训指导信息。

     注:以上文字的电子版可在网站“协会通知”栏目中获取。

         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电话:025-82212570、18952097199王瑶

         邮箱:njmbjy@126.com

         地址:游府西街46号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14楼210002

 

(纸质稿于9月1日寄出,发往以下高校办公室: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江苏建康职业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江苏教育学院、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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