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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违规办学续 律师认为应由工商部门进行整治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2/3/15 10:36:15 | 5197次浏览

 

 2011-09-17 12:34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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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此前报道了“龙文教育”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课程辅导,涉嫌违规办学,鹿城区教育局两次对其下达《责令停办通知书》,“龙文教育”以自己属于教育咨询为由,拒绝整改。那么这种一对一的课程辅导究竟属于教育机构还是咨询机构呢?

  一对一上课=教育咨询?工商部门说法不一

  鹿城区工商局监管科副科长陈大力认为,“一对一”可以算作是咨询服务。陈副科长表示,先前工商部门也去龙文经营场所做过调查,他们的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坐在一个小格子里辅导,说教育咨询也说得过去。

  但是,温州市江滨工商所所长邓文海并不这么认为,邓所长说,“机构若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培训、课业辅导,经营范围仅申请教育信息咨询肯定是不行的。”

  据了解,此前,鹿城区教育部门曾发函知会工商部门,希望对涉嫌违规办学的“龙文教育”进行整治,但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及时回应。

  教育局判定龙文无证经营补课有背“减负”政策

  虽然工商部门对“龙文教育”这种一对一辅导授课的方式是否范围经营,尚无统一说法,但教育部门明确表示,“龙文教育”举办的对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业务是政策不允许的,并肯定“龙文”属于无证经营。

  鹿城区教育局成教科科长傅芸芸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门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教育局是不支持民办学校在业余时间开展课业辅导。

  另外,经教育部门调查,“龙文”目前的教学场地也没有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营业用房、双消防通道、楼层在4层以下等要求,因此它无法取得教育局审批的《办学许可证》。为此鹿城区教育局曾两度向其下发《责令停办通知书》。

  龙文教育承认存在超范围经营

  近日,在面对媒体采访时,“龙文教育”温州分校校长钱峰承认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并对学校没有取得办学许可的原因做了解释。

  钱峰说:“教育部门要求,民办学校开展培训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但这个许可只针对培训课外特长,例如琴棋书画,并没有包括文化课业的培训,因此即使申请了许可证,也是超范围经营。”

  鹿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周文林也证实了这个说法,他说,根据教育部门“减负”政策,教育局不允许民办机构开展课内辅导。

  那么,像龙文这样以“咨询”名义进行文化课辅导的机构,应由哪个部门管理呢?

  教育局称没有处罚权需工商部门整治

  对于“龙文教育”,无视鹿城区教育局的《责令停办通知书》一事,鹿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周文林也很无奈。他说:“我们没有强制龙文停办的法律依据,也没有那个权力,最多只能发《责令停办通知书》。”

  周还表示,根据浙教计2011年109号文件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审批、登记单位负责处理整改。龙文违规经营还需要工商部门负责整治。

  工商局称自己非主管单位应由教育局负责

  可是工商部门并不认同以上说法,鹿城区工商局监管科副科长陈大力表示,“龙文”若办学要教育部门审批,应当由教育部门主管,他们只能协助整治。

  陈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163号文件》规定,无照经营的机构,没有前置审批的由工商管理,有前置审批的由前置部门负责。若要整治龙文,需教育局主动“牵头”制定方案,工商配合。

  律师:应有工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对于咨询机构如此办学,究竟应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呢?为此记者咨询了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吴律师认为“龙文教育”经营范畴已经远远超出“教育咨询”,并指出,其超范围经营行为应由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吴律师说,“龙文教育”所谓的“一对一教学”,不管从收费的金额、辅导的长期性以及涉及内容,均已远远超出了咨询的范畴,涉嫌违规办学。

  他同时表示:“从行政职权划分的角度看,若龙文之前有经过教育部门一系列审批的,但是超过了审批权限办学,由教育部门处理。实际情况是‘龙文教育’从未向教育部门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所以对于其违规经营行为,应由接受审批申请的工商局进行行政处罚。”(记者温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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