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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收学费 一次最多只能收半年的

作者: 本网 | 发布时间: 2013/6/21 14:43:54 | 4490次浏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收学费
一次最多只能收半年的
市教育局发文规范管理 市民有问题可拨打电话投诉

  快报讯(记者 黄艳)一次性就交了两年多的学费、三万多元,才上了没几节课,少儿英语培训机构的老板就卷款跑了!6月15日,现代快报报道了此事。暑期将至,各种培训班将更加火爆。为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确保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近日,南京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就规范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以及夏令营、游学等行为重申了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教育机构收费必须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所收费用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或半年学费,不得以打折、赠送等形式诱导学员跨学期交费。

  教育机构组织假期夏(冬)令营及类似活动时,不得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办学内容,不得在注册地及已备案教学点之外的场所开展活动;严禁教育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国内外游学活动。违背此项规定,已经开展广告宣传的,要立即停止宣传和活动组织;已经收费的,要立即退费,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南京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督查。近期,南京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市区两级审批的教育机构的规范办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审批机关对于违规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对于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市教育局再次提醒消费者:开展社会培训必须持有《办学许可证》,办学机构必须亮证办学。家长给学生报各类培训班时,务必查验其《办学许可证》原件,并索要和核对有关票据,以防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权。此外,市教育局希望消费者多关注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www.njmbjy.cn)上的培训消费和维权指导信息。

  市民如果遇到教育培训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拨打教育培训投诉电话:82212570(民办教育协会),83639953、83639949(南京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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